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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及培养管理办法(暂行)

2017年09月26日 10:22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快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河北省有关加强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意见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选拔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定位”、“定向”培养,使之成为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或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后备力量。

二、遴选范围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含3年)。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校文化,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河北美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为人师表,无师德失范行为;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上年度岗位考核合格。

(二)教学与科研业绩

1.从事公共课教学的人员须系统讲授一门及以上的基础课程(含公共选修课);专业课教师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课程(含专业选修课);

2.教学方法先进,课堂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显著,获得同行和学生普遍好评,上年度学生评教成绩在90以上(含90分);

3.掌握教育科学理论,熟悉教学规律,在教学改革和管理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教研教改方向明确,创新意识较强。

4.具备较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和现状有一定的了解,有较明确的学科研究方向;

5.近五年需满足下列业绩条件中的1项:

(1)本人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含微课大赛和其他全国性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作为指导教师(前3名)指导大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并予以校级立项(前3名),或参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前3名)或优秀课程建设(前3名);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2篇与从事专业相关的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国家级或核心期刊);

(5)参与(前3名)立项或结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或教改项目;或作为主持人立项或结项校级课题;

(6)出版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著作,本人承担部分不少于8万字;或省级出版社出版本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教材,本人承担一章的编写任务;或参与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校本教材,本人至少承担一章的编写任务;

(7)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6.有一项特别突出的,其它条件可以放宽。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请参加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拒绝承担教学任务者;

3.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发生教学事故者;

4.存在有损师表形象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遴选方法及步骤

(一)学校每三年进行一次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入选者予以重点培养,实行严格考核;

(二)个人申报,院(部)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向院(部)申请,填写《河北美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院(部)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确定的推荐人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对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的人选进行公示;

五、管理与考核

(一)培养管理

1.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期限为三年;实行学校和院(部)两级管理体制,定期考核,严格管理。

2.学校为青年骨干教师举办专门的培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促进青年骨干教师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3.鼓励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提升学位、出国研修,以促进他们密切追踪国内外最新科研学术动态,提高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1.职业道德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情操;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勤奋,乐于奉献,在教职工中起到模范作用。

2.教学工作

(1)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突出;积极进行和指导教学改革与创新,具有鲜明的教育和教学风格特色并得到公认,在校内具有一定影响;

(2)切实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在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三)科研工作

1.主持校级或参与(前3名)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研究,具有高质量的、可操作的课题计划与实施方案,研究过程完备,资料完整,课题研究成果具有指导意义;

2.积极总结研究经验,认真撰写教科研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四)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培养期满考核两部分。年度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培养期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1.年度考核:培养期内每年年末,资助对象填写《河北美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年度考核表》,并提供相关的业绩材料,由本人所在院(部)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对不能很好完成阶段性计划的,提出整改意见,暂停拨付资助经费,促其改进。

2.培养期考核:培养期满1个月内,资助对象填写《河北美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表》并提供教学、科研、奖励等业绩的原件,一并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学校研究确定,可优先推荐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候选人。

培养期内,若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教学事故等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或学校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学校终止培养并取消相关待遇。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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