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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年03月27日 15:11  点击:[]

为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促进实践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的实验技术平台,调动实验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验教学队伍构成及建设目标

(一)实验教学队伍构成

实验教学队伍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员及实验管理员组成。

1.实验中心主任

实验中心主任是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党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相应专业的讲师(或工程师)以上人员担任。其职责是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2.实验指导教师

实验指导教师是指以实验教学为主要工作,并符合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职责是完成本、专科的实验教学,实验室基础规划与建设,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与管理,实验教学改革等工作。

3.实验技术员

实验技术员负责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排出实验教学计划,配合实验指导教师完成实验课的准备和实验课的开设,排除实验教学中仪器设备出现的故障,维修实验仪器设备等工作,满足相应条件并经学院认定后可承担部分实验教学工作。

4.实验管理员

实验管理员职责是按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排出实验计划,配合实验指导教师开设实验课,并按教学计划开放实验室,使用及保管实验仪器设备等工作。具有教师资格、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者可承担部分实验教学任务。

(二)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目标

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造就一支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先进实验教学方法,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有很强的动手能力,学历、年龄、职称结构较为合理,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满足实验教学需要的实验教学队伍。

二、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措施

(一)改善实验教学队伍的结构

1.新引进的实验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各学院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定期轮流到实验室指导学生实验,为学生开出具有创新内容的特色实验课或指导学生进行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实验指导教师在晋升职称时应以他们掌握的实验基本理论、实验技能、实验室工作中的具体贡献为主要考核内容。

(二)充实实验指导教师队伍,建立实验教学用人新机制。

1.根据我校现有学生规模、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设备等情况,按照教学计划任务、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任务确定实验教学人员数量。

2.通过政策导向,吸引一批高水平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到实验室工作。

3.充实实验教学队伍,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结合起来,淡化身份,强化岗位。

(三)加大实验教学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实验人员的技术水平。

实行实验室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各实验室要相应制订各类人员的培养计划,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统筹安排。

三、加强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

1.加强实验教学工作的考核,定期检查、总结实验教学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2.实验指导教师与普通教师具有相同待遇,可直接参与教师岗位的评聘。

四、其他

1.实验教学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和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保管工作的主要人员调动或更换,离岗前须办理物资移交手续。

2.实验教学岗位人员考核、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参照人事处制度。

3.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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