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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美术学院课程(群)建设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2018年10月24日 15:49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发挥课程群的聚集效应,带动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整合课程体系结构,实现教学管理水平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河北美术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规划》和地方性、应用型、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美术学院建设,决定在全校本科课程中实行课程群管理,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构建以美育人、文化育人、专业育人、服务育人的“四位一体”育人模式,重视思想道德品质、文化素养与健康人格教育,重视综合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构建具有符合自身特色、与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相对完善的课程体系。

二、建设原则

(一)以学生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切实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积极探索特色鲜明且具有一技之长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新途径。

(二)优化专业建设原则

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将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群建设相关联,把课程群建设与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教育技术的应用相结合,强化课程功能,全面提升课程体系的科学化水平。

(三)与社会需求对接原则

充分考虑社会行业发展现实及趋势,调整优化课程体系,课程资源配置与创新链、产业链紧密挂钩,积极推动人才培养与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度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设计艺术人才的需求。

(四)课程开放原则

打破各课程间的属地观念和知识壁垒,整合现有课程资源,统筹安排课程教学各环节,推动相关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建设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相互协调、知识无缝衔接的课程群。

三、建设目标

课程群建设工作旨在避免课程碎片、课程逻辑矛盾、教学内容重复、教学随机、教学效率低下以及教学分离等弊端。引导各专业调整课程结构,理顺课程间的逻辑关系,整合优化教学资源,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课程体系。坚持公共课程群、专业课程群、实践课程群、传统文化教育课程群等协调共建。同时推进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几个重要环节的优化与改革,加强人才培养过程与学生素质能力人格养成的达成度。通过课程群建设,建成多个具有我校特色的课程群,推选建立一批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优质、精品课程,形成一批优质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促进我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四、建设任务和措施

(一)组建课程群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和专业特色,立足学生、社会发展实际,经过认真研讨、论证,对原课程体系和课程结构进行梳理和优化,依据一定的逻辑关系组建课程群。坚持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建设面向全体学生的公共课程群;建设培养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坚持知识、能力协调发展的专业基础课程群;要以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为核心,建设专业核心课程群和实践课程群。

在建设过程中,课程群应按照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学生成长和人才培养过程进行组建,可分为以下几类:

1.公共课程群。主要指面向全校范围内开设的通识课程中,包括体育、思政、英语等公共课程,安全、心理、创新创业等成长性课程等。由若干门知识结构、素质能力培养相互联系而形成的课程群。

2.专业课程群。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程群、专业核心课程群、专业选修课程群三类。专业基础课程群指是同一专业下(或不同专业间),由若干门专业基础课按照一定逻辑关系和专业培养要求建立的课程群。专业核心课程群和选修课程群可根据专业类别进行建设:设计类和工科类专业可包括“创意实验性专业课程群”和“约束性专业课程群”两类;绘画类和表演类专业可建设“专业创作课程群”;史论类专业主要建设“专业史论课程群”。

3.实践类课程群。包括写生考察等认知实践课程和7-8学期设置的由体现社会本位、与产业对接、着重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课程组建的课程群。

4.传统文化教育课程群。主要由跨学制、跨教学单位(含第二课堂),注重对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引领和对大学生传统文化精神、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培养的课程构成。每个专业至少拿出2-4门课程作为传统文化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示范课程,联合组成传统文化教育课程群。

5.其他。主要指各教学单位依据自身专业特点设立的特色课程群。

在课程群建设过程中,原课程体系中内容相互重复和人才培养目标关联度不强的课程可以删减,课程的设置顺序可依据一定的逻辑关系进行调整,同时可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适度开发、增加部分新课程。课程群的建设目标应与所属专业的总体培养方案和目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设立若干课程群,共同支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同时课程群之间,应注意在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培养及学期上的有效衔接,课程群之间的课程可以有所交叉。

(二)建立课程(群)负责人制度

每个课程群应设立一名课程群负责人,具体负责课程群建设、实施与管理。课程群下的每门课程应明确一名课程负责人,并成立由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组成的课程建设小组,参与本门课程建设。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建设与督导委员会负责对课程群建设工作的检查和评审工作。课程群负责人原则上由各教学单位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特殊情况可经委员会审议,由在课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且有较强责任心的优秀教师担任。

(三)制定课程群(课程)标准和质量考核标准

1.各教学单位应为组建的课程群制定规范和标准。课程群标准是指导课程群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对课程群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内容应包括课程群在专业建设中的定位、培养目标、建设任务、课程群组建的课程逻辑关系,相关知识、能力、素质、人格等培养的考核方式、评价观测点和评价标准等。

2.各课程群下的每一门课程应制定相应课程教学大纲。具体应包括课程性质与定位、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验与实践条件、成绩评价标准、参考书目等。

课程标准的制定需围绕课程群的培养目标和任务来进行,作为课程群的一个支撑点来组织教学,不能脱离课程群。同时课程标准应强化课程各执行阶段“目标—任务—考核”贯穿的“过程管理”。各课程根据教学实际分阶段制定教学目标、任务和质量考核标准,把学生学习和目标任务考核分阶段量化匹配,并对每个阶段产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和总结,形成阶段性的教学文件和学生学习评价,最终由每个阶段的教学质量汇总成课程的总质量。同时为配合课程标准制定,各课程应开展配套试题库建设。

(四)加强课程群内涵建设

在课程群建设过程中,应同时推进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考试考核方式和评价体系等重要环节优化与改革,促进教学与产业对接,通过加强课程群的内涵建设。

五、实施步骤

课程群建设从本学期开始组织实施,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在组织教研室广泛调研、研讨的基础上,形成本教学单位课程群建设方案,确定课程群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并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课程群建设要求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成效可测量。

课程群建设方案由各院部教学建设与督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统一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调整通过后开始试行。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教学单位是课程群建设的主体,要根据学院教学建设与督导委员会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安排,进行课程群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教务处对课程群建设进行宏观管理、指导,组织课程群的校级审核,并对课程群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同时对跨专业、跨教学单位、跨部门的课程群进行资源整合与综合建设。

(二)经费保障

学校将划拨专项经费对课程群建设工作进行资金资助。立项建设校级重点课程群,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三)考核机制

学校对课程群建设的考核,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理念,通过以“过程评价”、“诊断评价”、“结果评价”、“教师自评”和“社会评价”为主导的课程达成度综合评价,考察课程群教学过程与学生素质能力、人格养成的匹配度,形成重过程、重管理、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课程群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及在课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学校将在职称聘任、各类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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